有些概念,不可以被过份简化,太简化就变成扭曲。民主和普选是两个概念,画上等号,就有将爱和做爱视为同一码子事。民主也不是少数服从多数,而是大家都服从于一个公认的制度。要是制度不能服众,就出现今天大家见到的景象,就算有多少似是而非的民主程序,那边人多那边人少,没有一套公认的制度,得出来的结果都不是民主。

法治,不代表立很多例去治国。这个谬误还是多得「以法治国」这个赝品,靠以讹传讹的方式得道成仙。法不单是白纸黑字由政府颁布的命令,当中还要包含群众集体意识,因此立法机关要能够反映这种社会意识。此外,因为没有任何法规能够独立存在,法规之间又不可以出现严重矛盾,所以司法程序有其独特的逻辑。
立法和司法的独立,其实是有功利的意义。可惜在专制独裁者眼中,权力才是最重要的因素;只要将权力集中在适当的人手上,一样可以反映社会意识,一样可以避免司法矛盾,达到法的一致,也就是制度的平等和公义。无错,专制独裁的大前提,就是统治的合理性和正确性,所以也只有专制独裁的统治,才会视质疑为挑战。
说白一点,北京至今的一套,仍然是专制独裁。披上了开明的外衣,但在深层次的信仰,仍然是将领袖的重要性放诸制度之上。可是,香港一路走来,虽仍未有普选,但不可以说没有自由开放和民主。无错,香港是可以更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制度,不过从种种迹象看来,抗衡自由开放的退化,似乎更迫在眉睫。
北京是令到香港变质的最主要原因,这一点,我从来没有怀疑过,也始终如一地相信,香港要从各方面去捍卫高度自治;不但是政制上,也要在财务和经济上,避免陷入要依赖中国大陆的境地。可是,这并不代表要摒除跟中国大陆的贸易和金融关系。要知道从前的香港是自由港,就算大英帝国的敌对国的企业,在香港也可以安心自由贸易。矫枉过正的主张,要香港选择性地对大陆自我封闭,讽刺地却令我们远离一直以来香港自由开放的文化根源。
「我不可以仇恨吗?难道连仇恨的自由也没有?」群众心理学有个奇特的现象,就是两群互相仇视的民众,会在不知不觉间模仿了对方,尤其是当中最冒犯别人和令人生厌的行为。香港人不是一直以来最怕中共的野蛮、猜疑、斗争和排外吗?看看今天的香港变成怎样?仇恨没有问题,重点是我们要时刻反省,在别人眼中,究竟自己是怎样的一个为人。
自由、民主、法治、司法独立和公正,谁不想尽善尽美?我不是说香港要服从妥协于循序渐进的伪命题。事实上,中共就是一个没有制度不讲信用,只问权力不问理由的统治机器,什么承诺都没有意义。但这不代表我们就只着眼抗争的方式,但对需要处理的问题细节统统含糊略过。普选特首公民提名,对不起,改变不了现状;行政霸道,才是香港问题根源。
今次运动的参与者,自觉赢尽民心。可是民调反映,仍然有近三成人对运动有保留。回到最基本的命题,假如现在才争取的民主,只是简单的少数服从多数,而不是建立一套有共识的制度,恐怕香港只会继续撕裂。中共未完全破坏我们,我们就已经抢先一步自将经脉尽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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